郎溪县应急管理局
郎溪县应急管理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帮助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2万元
安全评估报告编制
中选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自主选取
80000元 - 120000元
2023-06-12
2023-06-13
1.服务机构根据县应急局委托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服务。服务前制定指导服务方案,指导企业对管理组织机构建设、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作业现场、有限(受限)空间、特种(殊)作业、应急管理及演练等方面进行排查治理。 2.服务机构及时反馈隐患排查报告,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或具体整改措施。收集、审核企业提供的隐患整改方案,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议。企业隐患整改方案修改完善之后,由服务机构统一报送至县应急局留存。 3.服务机构后续结合企业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度,适时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开展复评,并出具复评报告,评估企业整改情况。 4.由第三方机构自备用于指导服务的车辆、设备,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服务范围,且已入驻郎溪县中介超市的企业。 2、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应包括企业安全管理咨询及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并在有效期内。服务机构应有1人以上在安徽省应急厅或省内各市应急局备案的危化方向专家库专家。
安全排查时应有2名以上具有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的人员参与,开展隐患排查并签字,对报告的质量负责。每次检查,应至少有一名省市县危化专家组专家参加,总检查次数30%以上应有安徽省危化专家组专家参加。
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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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服务企业60家次。1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化工企业8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如遇企业停产或转产转为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四轮隐患排查服务,共计60家次。
2、机动服务企业30家次。根据各类专项治理、相关事故同类企业隐患排查等工作需要,开展隐患排查指导服务。
3.服务机构根据县应急局委托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服务。服务前制定指导服务方案,指导企业对管理组织机构建设、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作业现场、有限(受限)空间、特种(殊)作业、应急管理及演练等方面进行排查治理。服务机构及时反馈隐患排查报告,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或具体整改措施。收集、审核企业提供的隐患整改方案,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议。企业隐患整改方案修改完善之后,由服务机构统一报送至县应急局留存。服务机构后续结合企业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度,适时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开展复评,并出具复评报告,评估企业整改情况。
4.安全排查时应有2名以上具有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的人员参与,开展隐患排查并签字,对报告的质量负责。每次检查,应至少有一名省市县危化专家组专家参加,总检查次数30%以上应有安徽省危化专家组专家参加。
5.由第三方机构自备用于指导服务的车辆、设备,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0563-702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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