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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郎溪县住建局凤飞路海绵城市下沉式公园、天子湖路东延至环龙须湖健身绿道工程林地现状调查服务】公开选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机构的公告
采购发布时间:2024-01-18报名截止时间:2024-01-24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郎溪县住建局凤飞路海绵城市下沉式公园、天子湖路东延至环龙须湖健身绿道工程林地现状调查服务

35000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中选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财政资金(项目前期费用)

自主选取  业主单位自主选取中标中介公司。

30000元 - 35000元

2024-01-24

2024-01-25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15年第35号)第五条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第七条规定:“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为顺利推进项目正常实施,凤飞路东侧海绵城市下沉式公园(涉及林地约14.47亩)、天子湖路东延至环龙须湖健身绿道(涉及林地约0.25亩)需进行无人机航拍、林地现状调查等工作 。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服务范围,且已入驻郎溪县中介超市的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

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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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15年第35号)第五条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第七条规定:“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为顺利推进项目正常实施,凤飞路东侧海绵城市下沉式公园(涉及林地约14.47)、天子湖路东延至环龙须湖健身绿道(涉及林地约0.25)需进行无人机航拍、林地现状调查等工作。

项目业主对采购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0563-702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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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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