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郎溪经济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项评价采购项目
250000
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
中选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财政资金
自主选取
150000元 - 250000元
2024-04-01
2024-04-02
本规划范围:为郎溪经济开发区及其托管范围编制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项评价报告,组织开展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项评价报告的专家技术评审工作,通过专家评审,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并正式批复。中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全省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价及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的意见》(省发改地区规(2018)7号)、《安徽省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项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紧密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报告的针对性要强,结合区域产业规划方向,合理评价区域气象灾害风险,报告不得出现明显的重大技术缺陷。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服务范围,且已入驻郎溪县中介超市的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气象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2、具有开发区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业绩。
夏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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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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